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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男子朋友圈贩毒 被警方抓获

2018-08-11 10:32:25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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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葛某,今年刚满20岁,因在朋友圈贩卖新型毒品“蓝精灵”,日前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蓝精灵一般用来治疗失眠,但是有些人拿来玩,放在舌头下融化,舌头会变蓝,会有特别的感觉。”葛某,今年刚满20岁,因在朋友圈贩卖新型毒品“蓝精灵”,日前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最近半个月,共有9人被金华婺城检方批捕,都是因为贩卖“蓝精灵”等新型毒品,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20出头的年轻人。

吃了会“嗨”的日本安眠药

这9名嫌疑人中,“生意”做的最大的要属沈某。

沈某,今年25岁,大专毕业后上了几年班,后来自己搞起了网商。今年3月,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蓝精灵”的广告,宣传这东西能治疗失眠,本来是买来自己吃的。

因为蓝精灵通过普通渠道买不到,渐渐地,他在里面看到了商机,开始自己在微信上售卖。

“这个我们称呼它为不眠症治疗药,外面人也叫‘蓝精灵’,在日本是处方的安眠药,是外观白色,里面蓝色的颗粒。”沈某说。

网友在贴吧售卖“蓝精灵”

20岁男子朋友圈贩毒 被警方抓获

对于服用“蓝精灵”后的效果,几名嫌疑人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配酒喝会使人兴奋,也有的说放在舌头下含化会很“嗨”,渐渐地在一些混夜场的人群中流行起来。

在市场需求的促使下,葛某、王某、周某先后成为他的代理,把东西卖出后,由他发货,通过网约车或是快递送货。

生意渐渐做大之后,沈某的母亲还给儿子做起了助手,在金华帮助他看仓库,并且发货。

直到2018年6月19日,公安机关警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金华多地有人贩卖蓝精灵等新型毒品,至此案发。

民警在沈某的仓库中发现“蓝精灵”6盒(每盒100板,每颗2毫克),散装蓝精灵18板零21颗(每板10颗,每颗2毫克),“蓝精灵”13板5颗(每颗1毫克)。

而经过调查取证,剩余的8名犯罪嫌疑人也通过朋友圈等渠道,贩卖过数量不等的“蓝精灵”牟利,他们的上线,大多是如沈某一般的微商。

“知道不能卖 但是没想到算贩毒”

经鉴定,“蓝精灵”中含有氟硝西泮,已列入《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二类药品目录,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毒品”的范畴。

据了解,氟硝西泮具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尤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规定,婺城检方以贩卖毒品罪对沈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这些年轻人虽然知道“蓝精灵”不允许私自买卖,但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贩毒的认识,比较模糊。

而过量服用“蓝精灵”,除了对身体造成损害、精神产生依赖之外,它能使人快速入眠的特点,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在哄骗受害者服用后,实施犯罪,坊间也有人称之为“约会强暴药”。

“日本的药厂正是为了防止这种犯罪,才在药品中加入了染色剂,女性朋友们要特别注意,如果有人递给你蓝色的饮料,或是问你要不要来一点“蓝精灵”,就要千万小心了。”承办的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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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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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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