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公安开发区分局接到德清娄女士报警,称其与湖州吴某(男,41岁)恋爱近1年,而吴某另有家室,又以投资为名骗走她150余万元,拒不归还。
“我‘男朋友’骗走我150多万!”近日,浙江湖州公安开发区分局接到德清娄女士报警,称其与湖州吴某(男,41岁)恋爱近1年,而吴某另有家室,又以投资为名骗走她150余万元,拒不归还。
据悉,2016年,娄女士在工作中与吴某相识。吴某谎称自己离异,目前单身,并经营一家公司。“吴某在湖州某写字楼租有一间办公室,确实经营一家公司,不过公司效益并没有吴某所说的那么好。”开发区分局民警凌杰告诉记者,“可能在外人眼中,吴某衣着体面,算是‘成功人士’。”
在这样的背景下,加之娄女士对吴某长相等方面也比较满意,便与其恋爱并同居。此外,由于吴某经常电话谈生意,娄女士对其更加深信不疑。
恋爱近一年时间,吴某以希望“女友”娄女士投资某项目为由,诱骗娄女士向其转账数次,共计150余万元。“这里面有部分钱还是娄女士向亲友借的。”凌杰告诉记者。
2017年8月,娄女士自觉资金可能要“打水漂”,便以父母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吴某讨要部分钱款。“这时,吴某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开始,吴某还会接听娄女士电话并耐心哄一哄‘女友’。后来,吴某干脆不接电话,甚至手机关机。”凌杰说。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2018年春。娄女士察觉事情不对,经多方打听,方得知吴某已婚,并育有一子。
日前,娄女士向湖州开发区警方报案。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我们一方面需要查实娄女士是否将这些钱款支付给吴某,以及后续钱款去向;另一方面需要查实吴某婚姻家庭状况,是否存在恋爱为名骗取娄女士信任的情况。”凌杰告诉记者,经查,吴某诈骗犯罪事实属实。
据吴某交代,其与娄女士结识后,发现她条件不错,出手大方。有家室的吴某便想从娄女士手中骗取钱财以供挥霍。目前,吴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赃款正在积极追讨中。
记者了解到,近日,娄女士专程从德清赶到湖州,向开发区分局民警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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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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