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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客车冲撞警车 毒驾将这样处罚

2018-07-23 14:13:57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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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丰原区22日晚间传出枪响,1辆小客车在市区闯红灯遭警方拦下检查,不但拒停,还冲撞警车。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丰原区22日晚间传出枪响,1辆小客车在市区闯红灯遭警方拦下检查,不但拒停,还冲撞警车。警方发动围捕并朝小客车开3枪,成功制伏车内司机,查获车上有少量毒品。

台中市丰原警分局22日表示,晚间执法时,1辆小客车行经丰原市区,不但闯红灯,还拒绝警方拦下检查,更企图冲撞警车。

警方立刻启动围捕,朝小客车的车轮开3枪,拦下企图逃跑的车辆,制伏车内驾车男子后,发现车内充满吸毒散发的味道,并在车内查获少量毒品。

因司机在冲撞过程中受了轻伤,警方将他送医,目前正医治中。

毒驾的惩罚标准

台中客车冲撞警车 毒驾将这样处罚

一、毒驾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总之,"毒驾"者吸毒后会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当人吸毒后开车上路,就是一名"马路杀手"。佰佰安全网小编郑重提醒:珍爱生命,拒绝毒驾。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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