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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 被交警查处

2018-07-21 09:04:32 来源:长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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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宽城大队八网格长王警官在黄河路巡逻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将其截停。

男子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 被交警查处


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经长春市交安委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大整治活动中,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摩托车违法行为管理和打击力度,以高压态势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报废后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7月16日10点45分,宽城大队八网格长王警官在黄河路巡逻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将其截停。

当民警要求摩托车驾驶员曹某出示驾驶证及行车证时,曹某只拿出驾驶证,并称自己没带行车证。

民警经警务终端查询发现,曹某所驾驶的吉AMK**7号灰色大阳牌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属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行驶!

经询问得知,曹某前几年去检车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该车达到报废标准了,但自认为车况较好,还能继续开,也没想到会处罚这么严重。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佰佰安全网提示您: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

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尾气排放超标。

由于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发动机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同时,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发动机功率不足,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报废车辆后遗症状多,社会矛盾复杂。

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车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也不对其进行保险。而报废车辆机械性能下降极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报废车辆车主不但要独自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主一旦以非正规的方式处理报废车,如果被不法分子将车牌安装到另一辆车时,出现交通事故或是违法行为,还会追究原车主的责任,对于原车主来说可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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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摩托车
  • 驾照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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