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一男子李某某因醉酒开车且无证驾驶,被送进了看守所予以刑事拘留。
提起酒驾,每个驾驶员都深知其严重性。酒驾不仅危害自己及家人,更是危害他人和社会。然而总是有人不当回事,近日,新乡县一男子李某某因醉酒开车且无证驾驶,被送进了看守所予以刑事拘留。
7月14日21时05分许,新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汲詹线新城桥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发现一辆豫G白色小型轿车形迹可疑,便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李某某身上酒味较大,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23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同时李某某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经上网查询,李某某未曾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为了驾驶人及车上乘车人的安全,执勤民警当即将车暂扣,先将乘车人送回家,后将李某某带到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进一步抽血检验。7月16日,抽血检测结果出炉,李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02.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驾驶人李某某称:他晚上在家吃饭时喝了点啤酒,之后开车带着自己家人想去凤鸣湖游玩乘凉,没想到中途被交警查获。7月17日,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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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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