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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六楼墙外张贴广告 不幸坠楼身亡

2018-07-19 09:50:0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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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名在外墙贴广告招牌字的工人从6楼坠下,不幸身亡。海南澄迈县安监局工作人员称,该事故是因康华妇儿医院请了一位没有高空作业资质的工人,并使用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绳子造成的。

7月9日19时许,一名在外墙贴广告招牌字的工人从6楼坠下,不幸身亡。海南澄迈县安监局工作人员称,该事故是因康华妇儿医院请了一位没有高空作业资质的工人,并使用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绳子造成的。

据死者家属郝先生介绍,死者闫某今年34岁,山东菏泽人,2017年初随老乡来到澄迈老城镇经营广告制作业务。

据介绍,康华妇儿医院高9层,广告招牌字要从大楼最高层贴起,每层贴一个字,工人需要到大楼外墙作业。当天,外墙没有搭建脚手架,也没有其它防护措施。

记者了解到,闫某当天用一根绳子吊着自己,在9楼、8楼、7楼外墙贴完“康华医”三个字后,于7月9日19时许,他再用绳索吊在6楼外墙时,事故发生了。吊着他的那根绳索突然断了,闫某从6楼摔下,送往医院抢救时已身亡。

据澄迈县安监局一负责人介绍,该局工作人员第二天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事故起因是康华妇儿医院请来一名没有高空作业资质的工人,使用了一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绳子。工人在没有搭建脚手架的情况下,仅用一根绳子把自己吊在高楼外墙作业,“一般情况下至少要用2根吊绳,现场的绳子多处长毛并有断裂的隐患。”该负责人说。

目前,澄迈县安监局、老城司法所等部门已介入,并组织死者家属与医院进行了两次协调。老城司法所按照城镇最高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应在100万元左右。然而,这100万元赔偿要按双方的责任来分担,医院到底赔多少,双方分歧很大。

死者家属郝先生认为,医院明知工人没有资质,还叫闫某到墙外高空作业,这是造成闫某坠亡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医院在这方面负主要责任,医院目前只肯赔5万元,我们坚决不答应。”郝先生说。

记者打通了康华妇儿医院付院长的电话,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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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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