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月13日
地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编辑:聂思凡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2006年3月6日,临沂中院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入狱13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
1月12日,张志超母亲马玉萍一早从山东临沂赶到淄博,随身携带的两包行李,塞满了给儿子张志超准备的新衣物、鞋袜、围巾等。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从那以后,马玉萍走上为儿子的申诉之路,至今已近9年。
王广超称,他在接受调查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不过,根据终审判决,山东高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尚不足以证实侦查机关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