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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份食药安全事件盘点-禁食野味事件

2020-05-09 13:26:12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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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茹毛饮血”状态的人类,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放眼全球,仍旧放纵口腹之欲,对野生动物必欲食之而后快……

禁食野味事件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疫情“野味”一度成为众矢之的;

2020年4月份食药安全事件盘点

北京:全域禁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及制品

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一审,《条例(草案)》强化禁止滥食,提出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上述野生动物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市全面禁止下列行为: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食用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和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以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

北京“禁野令”6月1日起施行 最高可处20倍罚款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和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猎捕滥食野生动物最高可处猎获物价值20倍罚款。此外,将设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发现野生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的,卫健部门应当对区域内易感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条例在审议过程中,有委员代表提出,对违规食用禁食野生动物的处罚额度较低,应加重处罚。吸纳委员代表意见,条例对违法猎捕、食用、利用、出售、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予以加重处罚,提出,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食用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食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北京山区景点餐厅和农家乐 不得提供和代加工野味

4月30日零时起,北京下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一级调整至二级。加长版“五一”假期从明天开始,预计京郊旅游景区将迎来大客流。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郊区正在推进精品民宿、农家乐等深山区餐饮复工复产,依照新版餐饮单位经营服务指引的要求,这些区域的餐饮依然要划设“一米线”,保持用餐距离,并不得为游客提供和代加工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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