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长期吃降压药伤肾吗?

高血压是目前世界上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慢性病之一,据估计,全世界有10亿人患有高血压!而且它的患病率还在逐年上升。但是,我国高血压的控制程度并不乐观。小编还发现,有些朋友因为担心降压药对肾有影响,而不敢吃降压药。真的是这样吗?佰佰安全网今天就来介绍一下相关的用药安全小知识

什么是降压药?

降压药 又称抗高血压药。是一类能控制血压、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物。

降压药主要通过影响交感神经系统、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和内皮素系统等对血压的生理调节起重要作用的系统而发挥降压效应。

降压药伤肾吗?

我先给大家明确两个概念。

一个是降压药的问题。目前临床上使用的降压药一共分六类:沙坦类(比如必洛斯、代文)、地平类(比如络活喜)、普利类(比如洛丁新)、利尿剂(比如氢氯噻嗪)、β-受体阻断剂(比如倍他乐克)、α-受体阻断剂(比如特拉唑嗪),其中前四类为一线降压药,意思是首选使用的药物。降压治疗要联合用药。

另一个是肾的问题。我们常说的肾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现代医学的肾脏,指的是器官,也就是通俗说的“腰子”,具有排泄和内分泌功能;另一个是传统医学的肾,指的是某些功能,其中包括性功能。通俗说的“伤肾”其实的意思是指损害性功能,这也是许多男性所担忧的问题。

沙坦类和普利类降压药具有降压、降尿蛋白和延缓肾损害的药理作用,是治疗肾脏病的首选药物;地平类降压药具有扩张肾动脉和降压的效果,也对肾脏具有保护作用。这三类药物不但不伤肾,而且还保肾,另三类药物对肾脏没有发现损害作用。

男性性功能障碍(阳痿、早泄等)大多是功能性障碍,也就是常说的心理障碍,只有很少一部分才是器质性性功能障碍。男性器质性性功能障碍的主要原因是动脉粥样硬化,动脉粥样硬化导致勃起障碍。而高血压、高血脂、吸烟、糖尿病是导致动脉粥样硬化的四大危险因素。控制血压本身就是治疗动脉硬化、改善男性性功能的主要手段,降压药作为肾脏的“保护者”怎么能说伤肾呢?

长期高血压引起心、脑、肾等身体主要脏器的损害,而降压治疗,即使降压药有少许的副作用,那与高血压的危害相比也是微乎其微的。

高血压患者吃降压药注意什么?

一、注意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不要随意加大剂量。正常人的颈动脉窦和主动脉弓的血管上有一种压力感受器,当血压降低时,压力感受器能产生应激,使交感神经兴奋,血管收缩,心脏加强收缩力,以升血压,保证大脑和内脏的血液供应。而老年人感受器的敏感性降低,若剂量过大,可使血压迅速下降,又无法及时建立这种加压反射,结果脑血管的供血减少,血液流动较慢,血氧不足,就会发生缺血性中风。故降血压宜从小剂量开始,并在医生指导下摸索出维持量,长期服用。l(xn,百拇医药

二、注意不要在睡前服药。老年高血压患者一般都伴有动脉硬化,血管腔直径变小,阻力增加,血流量减少。睡眠时,血压又可因人体安静而下降。临睡前服药会使血压在熟睡时过度下降而引起心脏及脑动脉供血不足,发生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脑血栓形成等意外,可导致半身不遂,甚至危及生命。l(xn,百拇医药

三、注意不要饮酒。酒精有扩张血管的作用,服用降压药同时饮酒,可出现低血压现象。服用优降宁的患者,会增加身体对酒精的敏感性,饮酒后会发生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升高等反应。l(xn,百拇医药

四、注意长期服药。一些病人服几天降压药,血压降到正常就不服药了,几天后血压又升高了,就再开始服药,服服停停,这种做法是非常有害的。老年人服降压药时,如突然停药,可发生“反跳”,患者表现为血压大幅度反跳升高,出现头晕、恶心、失眠、大汗等症状,甚至发生脑血管意外。要切记高血压很难根治,多数只能靠药物控制。l(xn,百拇医药

五、注意不要降得太低或太快。有些病人停药后血压上升了,恨不得马上把血压降下来,结果致血压太低,心脑肾等脏器严重供血不足,可能导致心绞痛、脑梗塞等严重后果。因此血压降至合适水平即可,不可追求过低或过快。

应该怎样保护肾?

作为高血压患者,规律服药和定期复查是最重要的两件事,饮食控制和运动则可以帮助控制病情。

此外,还要避免接触不明食物、药物增加肾脏负担。如果已经出现了肌酐升高,及时就诊,看是否需要采取治疗或进行用药调整。

对于普通人来说,平时并不需要吃什么保健品来保护它,也不会因为某种原因「肾虚」,只要控制好体重,规律休息,不胡吃乱吃,就可以有一双健康的肾脏。不作,就是对身体最大的保护。

总结:身体病了,就要及时治疗,这药,真不能乱停。来路不明的保健品及“偏方”也不要乱尝试哟~


责任编辑: 吴梦莉

科普

科学知识改变你我生活普及安全畅享平安幸福

佰佰安全网原创出品公众号: bbanqw

二维码
推荐 0
收藏 0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