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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6日 黑龙江大庆围墙倒塌事故 3人死亡

2015-05-15 16:41:4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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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06年8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发生一起围墙倒塌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济损失63.5万元。

 黑龙江大庆围墙倒塌事故

事故概况:

2006年8月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福瑞家苑商住楼工程发生一起围墙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

该商住楼为18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47万m2。于2006年3月15日开工建设。事发当日2时左右,施工人员在清理现场围墙外侧的碎石时,围墙突然倒塌,将3名施工人员砸在下面。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总经理、副经理、项目工长等1O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吊销岗位资格证书、罚款等处理。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施工的过程中,临时围墙被当作支挡碎石的挡土墙使用。同时围墙无墙垛,使围墙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水平推力,围墙倒塌前已出现倾斜。加上在围墙外清理碎石过程中,铲车扰动了围墙地基土。在清理掉围墙外的碎石之后,平衡围墙内碎石向外的水平推力丧失,围墙失去支承,最终倒塌。

2.间接原因

(1)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责任心且专业素质欠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2)工程项目部拒不执行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围墙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强令施工人员- 3 - 清理围墙外的碎石。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在围墙已倾斜的情况下,没有监督工程项目部整改。

(4)建设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尤其是围墙外长期堆放碎石等明显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

事故教训:

1.包括施工单位在内的建设各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尽管临时设施对于整个工程的价值和用处都相对较小,施工结束之后一般也会进行拆除。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临时设施的施工也要遵循严格的安全要求,保证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草草了事。

2.政府有关责任部门应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要及时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操作等环节和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就要进行通知,并进行持续地跟踪落实,直到得到圆满解决,将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控制以至消除。


责任编辑:李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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