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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7月27日 某市煤炭总公司火灾安全事故

2016-02-23 17:41:11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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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历史的今天,1980年7月27日,某市煤炭总公司发生火灾,造成烧毁库内汽车7辆(新车),三合板3200余张,以及电动机、汽车零件、油毡等物资,直接损失19.18万余元。

历史的今天,1980727日,某市煤炭总公司发生火灾,造成烧毁库内汽车7(新车),三合板3200余张,以及电动机、汽车零件、油毡等物资,直接损失19.18万余元。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驾驶员违章停车导致的,提醒人们要遵守相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提醒公司领导要落实责任管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980年7月27日 某市煤炭总公司火灾安全事故

事故概况:

19801月,该库购买一台丰田牌客货两用车,由司机陈某驾驶以来,每次收车后,陈某都将车停放在物资库内,赵某从未加以制止。至727日下午,陈某用车完毕后。不按单位规定的岗位责任制规定检查擦拭;却将带有“火种”的车停放于库内,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们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驾驶员违章停车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烧毁库内汽车7(新车),三合板3200余张,以及电动机、汽车零件、油毡等物资,直接损失19.18万余元。某人民检察院对驾驶员陈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对物资库副主任赵某均作了免予起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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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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