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08年4月28日,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
历史的今天,2008年4月28日,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这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刹车不及、最终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机车(内燃机车编号DF11-0400)和第1至第5节车厢脱轨。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这起交通安全事故系火车驾驶员超速造成的,提醒火车驾驶员要遵守铁路交通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同时提醒铁路部门要落实责任管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2008年4月28日4时41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第9节至17节车厢在铁路弯道处脱轨,冲向上行线路基外侧。此时,正常运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刹车不及、最终以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与脱轨车辆发生撞击,机车(内燃机车编号DF11-0400)和第1至第5节车厢脱轨。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等也赶赴事故现场。淄博市启动34所救护站,130辆救护车,700多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是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济南铁路局管内胶济下行线王村至周村东间290公里800米处时,因超速,机后9至17位车辆脱轨,并侵入上行线。这时由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运行至上述路段,与侵入限界的T195次列车第15、17位间发生冲突,造成5034次列车机车及机后1至5位车辆脱轨。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共3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追究。济南铁路局常务副局长、局党委常委郭吉光等6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3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给予时任济南铁路局局长陈功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时任济局党委书记柴铁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记大过处分,给予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记过处分。原北京机务段机车司机李振江、原王村站助理值班员崔和光、原王村站值班员张法胜、原济南铁路局调度所列车调度员蒲晓军、原济南铁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员郑日成、原济南铁路局副局长郭吉光身为铁路职工,违反铁路规章制度,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均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判处李振江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判处崔和光有期徒刑4年;判处张法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蒲晓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郑日成有期徒刑3年;判处郭吉光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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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