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的决定(2004)

2019-01-22 12:02:13
2103人阅读
导语:

摘要:《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的决定(2004)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24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的决定

(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八条第二款。

二、删去第二十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