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责任编辑:赵骏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学校勤杂工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丈夫工作期间肺癌去世 妻子诉公司索赔22万元
纪事 | 2008年1月1日 新版《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
要闻 | 中国“椰树集团招聘要求抵押房产”引争议 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海南省就业局介入
要闻 | 律师:违反合同法
要闻 | 男子冒充张学良曾孙签劳动合同被判无效
要闻 | 拒签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员工可领取双倍工资
要闻 | 人社部: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要闻 | 劳动法对患病职工的保护知识
要闻 | 劳动法在“996”面前怎么成了一个笑话?
要闻 | 男子花八十万买保时捷 结果。。。
要闻 | 租房合同成贷款合同 租客陷网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