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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印发北海市防治流行乙型脑炎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08 1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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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现将《北海市防治流行性乙型脑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印发北海市防治流行乙型脑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北政办[2003]84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防治流行性乙型脑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

北海市防治流行性乙型脑炎实施方案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一种由嗜神经乙脑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为高热、意识障碍、惊厥、呼吸衰竭及脑膜刺激征,病死率较高。传染源主要是家禽、家畜,传播媒介是蚊子(主要是三带喙库蚊)。流行多在夏秋季,好发于10岁以下儿童。我市是乙脑老疫区,虽然自2001年以来,没有出现乙脑病例,但周边城市时有疫情发生,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乙脑在我市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力争实现我市没有乙脑疫情发生,一旦发现疫情,确保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误报、不耽误治疗一例病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危害和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

(一)各级政府职责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负责领导辖区乙脑防治工作,依法将乙脑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制定防治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二)卫生部门职责 加强疫情监控,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按有关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6个月至15岁儿童特别是散居儿童进行乙脑预防接种,提高适龄儿童的免疫水平。有计划地开展乙脑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社会及个体医疗机构的督查,严禁社会及个体医诊治发热病人,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发热门诊、疫情报告、病人隔离治疗的规范化管理;成立乙脑防治协调领导小组及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专家组,承担辖区乙脑的诊断、医疗救护。进一步加强门诊、急诊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把好高热、惊厥、呼吸衰竭“三关”。一旦出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控制和及时抢救,争取不漏、不死一例病人。

(三)爱卫部门职责 组织群众性的以灭蚊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采取以药物喷洒为主的综合性灭蚊、防蚊措施,认真整治环境卫生,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填坑洼、清积水,彻底铲除蚊虫孳生地,消除乙脑传播隐患。

(四)财政部门职责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本级政府审定的乙脑疫情,对救治所需专项经费作出预算安排,保证疫情处理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教育部门职责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上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治乙脑的知识教育;保持教室清洁,通风透气,抓好学校环境尤其是食堂、教室的经常性消毒;加强对学校老师、学生每天的健康情况巡视,发现有发热者,立即动员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进行诊治;执行辖区学校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乙脑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向辖区卫生防疫站报告,送县级以上医院救治;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15岁以下在校学生的乙脑疫苗接种工作。

(六)农业、城建部门职责 配合爱卫部门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七)药监、经贸部门职责 保证预防控制所需物资和消毒药械,特别是处理疫情必需的漂白粉、万消灵等的供应。

(八)物价部门职责 加强对防治乙脑相关的药品、消毒剂、器械等物资的价格管理。

(九)公安、工商、建设、计生、环保等部门职责 通力合作,严格管理流动人口,并加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工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

(十)广电部门职责 配合卫生部门抓好乙脑防治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电讯部门职责 在通讯上要保证疫情信息的及时传递。

(十二)交通部门职责 配合卫生部门,优先运送处理疫情的人员和物资。

(十三)交警部门职责 保证疫情处理车辆通畅无阻。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乙脑防治,把乙脑防治工作与当前的非典防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防治方案,成立专门的防治领导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治体系。要组织专门督查组,负责辖区乙脑防治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版报、橱窗、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乙脑的危害性、严重性和防治常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教育群众圈养家禽、家畜,要加强对饲养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动员群众尽量减少傍晚户外活动,落实防蚊措施,切断乙脑传播途径。

(三)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系统,建立乙脑监测网络,实行乙脑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四)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控,积极主动搜索病人,既要动员群众出现发热症状时主动到医院诊治,又要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学校和建筑工地巡诊,及时、主动发现发热病人,并做好登记和排查。

(五)如发生乙脑病例,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服从市委、市政府的指挥,共同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一旦出现乙脑疫情暴发、流行,各级政府要成立临时指挥部和组建应急队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组织力量,群防群治,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病员的隔离治疗、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七)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当前,在继续抓好非典防治工作,落实乙脑等传染病防治措施的同时,要抓好经济工作和其它工作,做到疫病防治和经济建设两不误,确保今年我市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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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