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某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其深刻教训值得各机构警省并引以为戒。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加强青岛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证券经营机构:
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某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其深刻教训值得各机构警省并引以为戒。为加强青岛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防范火灾风险,确保青岛辖区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成立由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部门领导参与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小组,确保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有序,制度健全,责任到人。营业场所要做到24小时全天候现场监测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处理。
二、各机构要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完善相关制度,查找风险隐患。尤其要注意保持营业场所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完好无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均能正常使用。 10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我局机构处。
三、各机构要以维护营业场所安全为首要职责,在10月20日前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及早发现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并相应完善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四、各机构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本单位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投资者园地等渠道普及防火救援知识,提请投资者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我局将于2008年10月中旬起,对各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及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完成自查、存在安全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的机构,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