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随着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的逐步推进,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蓬勃发展,对加快我区产业布局调整、促进产业集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少数地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在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对编制消防规划的意义认识不足,未按要求编制消防规划,全区工业园区中仅有三分之一编制了消防规划;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工业园区未按规范要求建设消火栓及消防供水设施,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薄弱,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较低;三是大量建筑工程未依法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一些工程项目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为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工作,确保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业园区的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
做好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提高工业园区抗御火灾能力的根本性举措,也是推进工业园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地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工业园区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和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园区发展总体规划,把消防安全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
二、认真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
各工业园区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在内的消防规划纳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保证园区公共消防设施与其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消防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工业园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已经审批但尚无消防规划内容的,应补充编制消防专项规划。今后,各级政府及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把规划审批关,对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者内容不合理的,不予审查和报批。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已经通过审批的工业园区,当地政府应根据消防规划的具体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三、加快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增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各工业园区要制定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着工业园区发展的需要同步增长,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工业园区消火栓建设应与园区道路及供水管网建设同步进行。目前企业较少的工业园区可采取预留消火栓井口,或每隔1-2公里设置消防水鹤的方式降低投资,提高利用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可采取政府与企业合建、企业和企业联建等形式建设消防队(站),其建设标准、消防车辆装备规模及人员配备应与工业园区的火灾危险性及发展相适应。
四、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和颁发土地使用证,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安监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
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本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单位和部门。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员工的岗前培训,同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从事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人员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机制,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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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