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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关于切实做好非典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5-01 1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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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近段时间以来,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广东等地相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疑似和确诊病例,标志着非典疫病正在死灰复燃,新一轮抗击非典的斗争正在逐步展开。

重庆市涪陵区关于切实做好非典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办发[2004]10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广东等地相继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疑似和确诊病例,标志着非典疫病正在死灰复燃,新一轮抗击非典的斗争正在逐步展开。为了切实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治意识

随着2004年春节的日益临近,我区外出务工、求学人员正陆续返乡,其中包括不少从粤返涪的人员。为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警惕,紧紧抓住当前活动频繁、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挂图、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强公共卫生意识,提高科学防病能力。

二、强化疫情监测,严格日报制度

从目前我区的情况来看,非典病情虽未达到预案规定的最低级别(蓝色警戒),但仍须引起高度警觉,加强监测。各开发区、示范区、乡镇、街道要把从粤返涪人员的监测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干部身上,促其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并报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备案。区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认真做好从粤返涪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各地各部门返涪人员登记情况暂不报送区政府。各级医疗机构应于每日下午2:30前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72224645,传真:72222843)报告疫情,如无疫情也要实行零报告,同时报送门诊总人数、呼吸系统发热病人数、肺炎发热病人数等情况,若发现预警病例,务必立即报告。

三、启动“发热门诊”,筑牢第一道防线

为及时收治发热病人,防止非典疫病扩散,从现在起,涪陵中心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和李渡、蔺市、新妙、龙潭、马武、白涛、焦石、珍溪、清溪中心卫生院要恢复开设“发热门诊”,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呼吸系统发热病人的诊治和排查工作。“发热门诊”开放时间的长短,视非典疫情变化而定。

四、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做好准备

春节前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特别要注意收集非典疫情,保证信息畅通。区非典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区中心医院、李渡传染病医院要完善医疗救治预案,备齐医疗器械物资,培训医疗技术人员,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投入使用,确保万无一失。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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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