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局《关于申报核定板兰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的请示》(宁价农(2000)153号)悉。
江苏省关于板兰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的批复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价农[2000]154号
南京市物价局、医药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核定板兰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的请示》(宁价农(2000)153号)悉。经审核,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生产的板兰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批复如下:
板兰根颗粒剂:每盒10g×10袋,价格仍按苏价农(1998)294号文件,即零售价4.40元;双香排石颗粒剂:每盒20g×10袋,零售价35.30元。
以上价格自5月20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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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