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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非典防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2017-12-25 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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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非典防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发[2003]22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为防止疫情反复,将非典防治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现就建立非典防治工作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领导,建立非典防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入常态管理后,各级政府要继续坚持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分类指导、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单位负责制、属地负责制、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思想不麻痹、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松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履行非典防治日常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指挥、组织工作网络体系,严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工作,完善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同时建立与各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信息通畅、反应迅速、科学专业、操作性强的防治工作格局。

公安、交通、旅游、城管、工商、教育、经贸、财政、宣传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规范和落实各项非典防治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组织和工作网络

市卫生部门要调整和充实非典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对下设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新闻联络、物资供应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日常防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调整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医疗救治、疫情处理等队伍,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责任到人。

各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应急处理队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要设立应急反应处理中心,建立疫情处理、消毒和检验队伍,加强全员业务培训工作,配备应急机动设施,储备疫点应急处理物资,确保疫情应急处理切实有效。

要建设好规模适度、技术先进、反应迅速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组织严密、职责明确、覆盖面广的基层防病工作网络。加强防保队伍建设,按照一定比例配置防保人员,稳定各级防保队伍,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三、完善各类预防控制预案和医疗救治方案

为确保一旦疫情发生能够得到迅速、有序、有效的处理,市卫生局要修订完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农村非典防治等各类工作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应组织修订、完善本地区非典防治工作预案和实施方案。预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以及各种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等。预案应当在科学总结完善各项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调整和规范防治措施,进一步改进薄弱环节,提高可操作性,实现由应急向常态、由巩固向提高的转变。

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要完善传染病人运送预案,确定固定救护车辆,配备专用抢救设备和防护设施等。

各级非典防治工作专家组继续保留,其成员可作适当调整,承担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疫情处理、临床救治等工作,并按照工作规范进行非典疑似病例的会诊等工作。

四、做好定点收治医院和定点收治病区的建设

按照“高度集中收治,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规范设立和建设非典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和定点收治病区。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和宜兴市川埠卫生院为非典型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各定点收治医院按收治20一30名非典病例的要求,确定独立区域,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建设相对独立、高度隔离,并按有关标准处理污水、污物等医用垃圾的诊疗小区,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药品等,建立预备医疗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立即实施人员撤离、场所封锁,并及时投入使用。

五、规范传染性隔离门诊建设

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分别设置和建设发热呼吸道疾病、腹泻病等传染性疾病隔离门诊,做好疫情监测和转诊等工作,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方便。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二级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设置一级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必须规范硬件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医务人员在进入工作区域时必须按要求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

六、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疫情监测是重大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首要环节。本市设立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的医疗机构均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监测点医院。市卫生局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疫情需要,适时调整监测点的设置。监测点医疗机构要根据非典型肺炎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定期报告监测情况。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必要时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病人筛选,一旦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必须及时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网络的业务管理,收集监测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和报告。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发现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通报当地卫生部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掌握国家、有关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有关国外卫生机构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相关信息资料和动态,分析疫情发生发展形势并定期报告,同时做好业务指导等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对设立发热门诊医疗机构的定期检查制度,落实专业人员负责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在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时,必须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患者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作好记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的隔离观察。

七、做好“防非”物资的储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市卫生部门要本着立足防治、着眼长远的原则,根据重点储备药品和急救药品目录,结合日常医疗需求,确定“防非”药品的储备数量,落实储备任务。各单位对已购置的各种抢救、消毒、检查、防护等设备和用品,必须严格管理,加强维护和保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达到排放的标准。每天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必须由专门机构统一收集、运送、处置。配有中央空调的医疗单位,在使用中央空调期间必须做好定期清洗和消毒工作。

八、建设综合卫生信息系统

在现有疫情报告系统和计划免疫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设高质量、多用途、宽覆盖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以市卫生信息网络中心为枢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中继、全市各基层点为终端(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综合性医疗机构及与传染病报告有关的专业机构)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城乡卫生行政部门、预防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及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公共卫生资源、健康与疾病、预防服务、妇幼保健等数据库,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的价值。加强人员培训和软件开发,完善各项设备配置,加强系统日常维护;使信息网络系统稳定高效。

九、开展非典防治知识全员培训

对各级各类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卫生人员进行非典等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培训率和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突出培训重点:临床医护人员应重点掌握非典临床诊断、治疗与隔离消毒防护的基本知识,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应重点掌握非典流行病学基本知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应重点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实验室人员应重点掌握实验样品采集、保管、使用和实验室操作规范等内容。各地要追踪非典型肺炎的研究进展,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使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规范。对医学院校、卫生学校等实习生,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补课和业务培训,为防治非典型肺炎和开展治疗服务作好必要的思想、理论和技术准备。

十、扎实做好农村非典防控工作

要切实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疫情信息和监测体系,加大对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临床观察场所、定点收治医院的投入,改善乡镇卫生院装备条件,配备必要的检测、医疗和救治设施,努力提高农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制定农村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市(县)、乡、村卫生机构功能,制定基本设施的配置标准,确保开展公共卫生所需的基础条件和设施。

各市(县)要设立农村非典防治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农民非典患者的留验、隔离、治疗等的医疗救助。

十一、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日常非典防治和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文化娱乐、餐饮服务、宾馆饭店等场所的行业卫生管理,严格通风、消毒措施。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日常管理,增强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关从业人员应按规定戴口罩、手套,勤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餐饮单位要积极采用分餐制的用餐方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宰杀、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可疑症状者进行询问和登记,公民应予配合。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学校等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坚持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十二、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动员,人人参与,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努力培养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继续保持抗击非典中形成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自身文明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城区继续开展爱国卫生先进街道、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在农村积极推进卫生镇、村的创建和复查工作,促进城乡卫生面貌的改变。

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在农村积极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运用各种方式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公益广告和设立健康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引导群众正确面对疫情,树立科学的防病观,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为民服务宗旨,全面提高农村卫生质量。要全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快农村自来水扩网工程建设,提高入户率,取缔露天粪缸,推进改厕工作,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努力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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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