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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公安厅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7-08-01 16: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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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省出租车行业迅猛发展。由于出租车具有快速便捷、流动分散作业等特点,一些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其作为实施犯罪的交通工具或侵害目标,与出租车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以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为主体的群体性事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

关于江苏省公安厅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公安厅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治安管理,充分发挥出租车驾驶员在维护城市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省出租车行业迅猛发展。由于出租车具有快速便捷、流动分散作业等特点,一些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其作为实施犯罪的交通工具或侵害目标,与出租车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以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为主体的群体性事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同时,出租车驾驶员具有广泛接触社会、全时空覆盖城市、识别犯罪能力强、通讯联络便捷等优势,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提高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促进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客观要求,是健全完善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交通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公安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提高驾驭城市治安防控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出租车行业在维护城市治安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三)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公安机关与出租车驾驶员队伍良好合作关系为主线,本着密切联系,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全面服务,维护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出租车行业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出租车驾驶员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进一步明确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的工作职责

(四)全省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由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牵头负责,厅指挥中心、治安总队、刑警总队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省公安厅成立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交巡警总队,主要职责是:加强与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参与制定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厅指挥中心、交巡警、治安、刑侦等部门定期分析出租车行业治安动态,研究部署加强管理的工作措施;掌握全省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对各地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全省出租车行业中开展争创治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等。

(五)各市公安局要切实把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本着减少环节、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加强公安机关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将公安机关各警种有关出租车管理的职能,相对集中给出租车治安管理专门机构统一实施。要树立全局观念,防止因管理体制的不同而产生工作上的偏废或“单打一”现象,处理好与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刑侦工作之间的关系,发挥管理的整体效能。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专门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指导、督促出租车营运单位建立健全治保组织,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指导、协调出租车行业刑事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以及出租车违规查缉工作;出租车行业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出租车加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奖惩;指导各县(市)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等。

(六)交巡警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治安管理的优势,在路面防范控制和车辆、驾驶员源头管理中,研究制定并落实强化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的具体措施。治安管理部门要结合人口管理,场所行业管理等工作,主动发现出租车行业中的违法犯罪线索,注意查找防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刑侦部门对涉及出租车的案件要坚持快侦快破,并及时将此类案件的特点和动态通报给有关警种。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出租车从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重点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督促营运单位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110报警服务台要掌握与出租车营运单位、驾驶员和联络方式,建立快速布控机制,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报警求助,坚持快速反应,及时处警。要建立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有关警种、部门定期通报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和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提高管理和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各级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建设、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逐步建立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新机制。

三、强化出租车治安管理基础工作

(八)建立出租车行业基本台帐,全面掌握出租车营运单位、驾驶员和车辆的基本情况,尤期是重点掌握“二驾”、“三驾”的情况。开发全省统一的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与车辆驾驶员信息、人口信息联网,做到信息共享,快速查询。

(九)建立出租车行业情报信息网络。在出租车从业人员中广泛聘请信息员,每名出租车治安管理民警至少要与10名信息员保持密切联系;治安、刑侦部门和派出所要积极稳妥地物建治安耳目、刑事特情等秘密力量,物建人员要涵盖所有出租车营运单位。通过多种方法,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网络,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出租车行业的信息资源。

(十)建立和完善出租车出城登记查验制度。凡出城营运的出租车,必须自觉到城市出入口民警值班室(查报站)接受对乘客身份和所携物品的治安登记查验。民警值班室(查报站)值守民警要严格登记查验工作。做到应检不漏,见疑不放。城市出入口民警值班室(查报站)与邻近派出所、刑侦、治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勤协作机制,增强堵控能力。要按照严密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出入口民警值班室(查报站)。要加大投入,配齐配强警力,保证全天侯值守运作,逐步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武器警械、堵截设施和交通、通讯工具。有条件的地方要安装电子监控查询比对系统,接入公安局域网,实现对可疑人员直接上网核查比对,提高发现查获犯罪的能力和效率。

(十一)建立健全出租车行业内部治安防范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出租车营运单位的治安责任。督促出租车营运单位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与出租车公司和从业人员签订治安责任书;指导营运单位与出租车驾驶员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将治安责任落实到每位出租车驾驶员;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成立出租车行业治保会、出租车驾驶员治安联防小组,实行群防群治,提高行业内部治安防范能力。

四、建立公安机关与出租车驾驶员的良好合作关系

(十二)切实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大对涉及出租车案件的侦防力度,对杀人、抢劫、强奸、黑恶势力霸占客运市场等侵害出租车驾驶员利益的案件,坚持快侦快破,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认真分析各类涉及出租车案件的规律特点,排查防范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十三)加强与出租车营运单位及驾驶员的联系沟通。出租车治安管理民警要经常深入出租车营运单位,定期通报治安形势和犯罪动向,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识别犯罪、报警联络、守侯跟踪、现场保护等基本技能,开展反劫抗暴的技能训练和战术指导,提高出租车驾驶员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广辟联系渠道,通过向驾驶员发放警民联系卡等措施,与出租车驾驶员广交朋友,加强交流,融洽关系。与新闻媒体特别是“交通广播电台”密切配合,联合开辟专栏,接受驾驶员投诉,收集意见和建议,为驾驶员排忧解难。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民共建活动,定期评选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驾驶员,树立行业新风。

(十四)主动为出租车驾驶员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本着保障安全畅通和方便出租营运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出租车临时停靠点,方便出租车停靠;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定期审验、车辆定期检验以及治安学习、交通安全教育,可由公安机关出租车治安管理专门机构统一组织,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违章,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凡轻微违章并当场改正的,应以教育为主,慎用扣车扣证处罚措施;对涉及出租车的交通事故,凡案件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取缔“黑车”营运集中行动,净化出租车营运环境,保护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调动租车从业人员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十五)组织出租车驾驶员结合营运开展义务巡逻。在全面了解掌握出租车营运特别是夜间营运线路特点的基础上,组织驾驶员队伍中的治安积极分子在易发案的重点路段开展义务巡逻,及时掌握报告情况,发现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发挥出租车社会治安“流动前哨”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出租车车载台、驾驶员寻呼机等通讯工具,保持公安机关与出租车驾驶员通讯联系畅通,使公安机关案件布控信息能够及时传送到每名出租车驾驶员。要把公安机关的路面巡逻防范与出租车驾驶员的义务巡逻有机结合起来,控索建立以公安机关路面巡逻和卡口值守民警为骨干,以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为主要力量的巡逻网络。

(十六)对于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出租车驾驶员,按照《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进行奖励;对于主动抓获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及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的,实行一案一奖,及时给予物质奖励;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分子和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积极协调客管、运管部门和出租车营运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要灵活运用公安行政管理手段,对提供线索、协警破案的有功人员以及其他治安积极分子,可以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管理上的方便,激发出租车驾驶员维护社会治安的热情。

(十七)大张旗鼓地宣传奖励的政策措施,宣传见义勇为和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事迹,营造氛围,弘扬正气。表彰奖励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不法分子行凶报复,保护表彰奖励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车行业稳定工作

(十八)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排查和消除行业不稳定因素。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疑难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意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采取说服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办法,力争把影响稳定的苗头解决在行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九)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出租车行业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出租车行业的秘密力量和治安信息员,及时掌握出租车从业人员中蕴藏的不满情绪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群体性事件苗头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十)针对出租车行业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制定完善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罢运、聚集、集体上访、堵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能够按照预案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

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