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住宅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一:人为原因引起的火灾

2014-12-16 10:07:5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4452人阅读
导语:

据火灾原因起数统计表明: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火灾起数每年所占比例在60%左右。根据统计数据分析,人为火灾大致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在家庭火灾中,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火灾占绝大多数。由人为原因引起的占绝大部分。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一个最主要因素,如不安全用火、不安全用气,乱扔烟头,在可燃天棚中乱拉电线,乱装灯等。特别是城乡居民未能掌握正确的用火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缺乏对灾害的自防自救能力,缺乏消防法制观念,这一系列不利因素直接导致了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常年居高不下。

住宅火灾发生的常见原因一:人为原因引起的火灾

据火灾原因起数统计表明: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火灾起数每年所占比例在60%左右。根据统计数据分析,人为火灾大致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厨房用火不慎。使用煤气灶、液化石油气灶时,锅壶盛水过满,加热后水溢出熄灭火焰,而照常放出的煤气,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遇明火发生爆炸燃烧;家庭炒菜时,油锅过热起火;将做饭烧过的柴禾、煤柴灰等物随意倒在室外,有些木炭中的火并未完全熄灭,一旦遇到大风天气,将火星带到室外草垛或房顶内的锯末上,极有可能将其引燃酿成火灾。这种火灾,农村尤为突出。

2、生活、照明用火不慎。城乡居民夏季用灭蚊器或蚊香,由于蚊香等摆放不当或电蚊香连夜充电,而招致火灾;停电时和有些农民用蜡烛照明时粗心大意,来电后忘记吹灭蜡烛或点燃的蜡烛过于靠近可燃物,也会酿成火灾。

3、吸烟不慎。在家中乱扔烟头,致使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家中的可燃物;由于酒后或睡觉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烟未熄人已入睡,结果烧着被褥、沙发,造成火灾;由于有些居民家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吸烟容易引发火灾。

4、小孩玩火。儿童缺乏生活经验,不知道火的危险性,对火有很强的好奇心。儿童玩火的常见方式有在家中玩弄火柴、打火机,把鞭炮内火药取出,开煤气、液化气钢瓶上的开关,而且小孩子如果独自在家,一旦起火,由于小孩不懂灭火常识,常常惊慌逃跑,躲进角落等,从而使小火酿成火灾最终造成悲剧。

5、人为纵火。百姓生活,难免磕磕碰碰有口角之争,如果相互之间不能宽容一点礼让三分,势必结怨,此时一些愚昧、自私、狭隘而又缺乏法律知识的人就会放火泄愤,引起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或由于精神病患者病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失去控制能力而放火引起火灾。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被大火围困,应首先组织力量,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被困者要保持头脑冷静,不要慌乱,根据火势选择最佳的自救方案,以争取时间脱离危险区,现介绍几种火场逃生的自救方法。

1、平时防盗网一定要留逃生口,逃生口锁匙要放在固定和易取的地方,以便逃生;

2、发生火灾后,不要为穿衣、找钱财而耽误宝贵的逃生时间,应尽快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楼梯撤离,切勿盲目乱窜或使用电梯逃生;

3、逃离火场时,遇到浓烟不要直立行走,应尽量采用低姿势行走或匍匐前行,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被浓烟窒息;

4、楼梯已起火,但尚未烧断且火势不很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裤或被单由楼上迅速冲下。楼梯已经烧断且火势相当猛烈时,可利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牢固的门窗或其它重物上,然后顺绳子或布条滑下(三楼以上住户慎用);

5、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时,应退回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还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向室外挥动鲜艳的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6、逃生时一旦衣服被烧着,着火人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或由其他人帮忙扑灭火焰,切记不能奔跑。

灭火器的使用

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最常用的灭火设备,灭火器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1、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性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并上下颠倒几次,拔掉铅封和保险销,接近火源,左手紧握喷咀对准火焰根部,右手将压把压下,干粉即可喷出。

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图书档案、珍贵设备、精密仪器、少量油类和其它一般物质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拔出保险销,接近火源,左手紧握喇叭管对准火焰根部,右手将压把压下,二氧化碳即可喷出(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要防止冻伤)。

3、1211灭火器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油类、有机溶剂、可燃性气体、精密仪器和文物档案等火灾。

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不要把灭火器放平或颠倒),拔掉铅封和保险销,接近火源,左手紧握喷咀对准火焰根部,右手将压把压下,灭火剂即可喷出。



责任编辑:吴梦莉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相关阅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