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矿山安全许可证办理资料

2018-08-26 18:06:4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956人阅读
导语: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那么矿山安全许可证办理资料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矿山安全许可证办理资料

一线工作人员是安全生产的主力军。我们要不断结合我们身边的工作实际将安全生产做得更好。“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不断用心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氛围,珍惜生命,远离事故,让“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烙印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矿山安全许可证办理资料有哪些吧?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资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其中,现有企业拟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且不新增加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仅提交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土地建设的建设项目,仅提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⒍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受理后,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要求,提供前款有关申请文件、资料若干份。

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受理材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⒍新建项目的,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

⒎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要求,提供前款有关申请文件、资料若干份。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受理材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

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安全检查报告;

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⒏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⒐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认可表(须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盖章认可);

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受理材料清单

⒈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清单表(须经申请单位盖章);

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须经申请单位盖章,另附电子文档1份);

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⒋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复印件);

⒌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⒐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⒒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证明材料(包括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合格证,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清单));

⒓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受理后,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要求,提供前款有关申请文件、资料若干份。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矿山安全许可证办理资料的内容,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工伤安全小知识,敬请继续浏览本网其他栏目内容,以便让企业更好的发展。


责任编辑:张小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相关阅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