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什么是物业管理服务费

2018-08-11 15:50:3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2387人阅读
导语:

物业服务收费作为现代物业服务的重要环节,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那么, 什么是物业管理服务费那 ?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吧。

什么是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我国物权法的出台为此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更好的思路。那么,什么是物业管理服务费那?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又称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及催缴程序:

1、预缴半年管理费

(1)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6月1日及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次年〈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个半年的管理费。

(2)每年的1月1日及7月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本年度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清欠款。

2、预缴三个月管理费

(1)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年3月1日及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一季度〈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管理费。

(2)《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当季度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3)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3、预缴一个月管理费

(1)物业公司财务部将于每月15日起向各业户发出下月〈管理费付款通知书〉,详列应交款明细,规定业主须在收到〈付款通知书〉一个月内缴纳下月的管理费。

(2)每月的1日起,财务部对尚未交纳当月应付款的业主发出《催款通知书》,列明欠款明细项目,通知其在收到〈催款通知书〉7日内缴清欠款。《催款通知书》列明如未按规定支付欠款,管理公司将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滞纳金的提示。

(3)《催款通知书》发出后,业主逾期未清缴欠款的,管理公司将于第8日起发出《最后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必须于收到《最后缴款通知书》5日内缴清,并对所欠款项收取每日3‰的滞纳金(从当月欠款的第一天起算)。

(4)在《最后缴款通知书》发出后逾期欠款仍未清缴的,管理公司将按《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做出其它追讨行动,及对欠款者提出法律诉讼。

(5)《付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及〈最后缴款通知书〉均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统一经客服部发出。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什么是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共服务维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正确维权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佰佰安全网吧!


责任编辑:郑旭冰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相关阅读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