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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2018-08-03 15:58:1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890人阅读
导语:

有过购房经验的朋友,可能遇到过“一房二卖”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房地产市场上屡见不鲜,接下来佰佰安全网小编讲讲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一房二卖”具有民事欺诈的某些特征,又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的特征极为相似,即都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一房二卖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及时遏制这种现象。那么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关于房屋权属:我国《物权法》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是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登记是使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因此,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即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一房两卖者应承担的责任: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下,出卖人与多个购房者订立买卖同一房屋的合同。合同在订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购房者因一房两卖的行为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其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这种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未取得房屋的一方的利益,一房两卖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签订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时,为了更加有效地约束出卖人履行合同,可以对出卖人“一房两卖”详细约定较为严格的违约条款,以便在发生这种情况后,可以更大限度地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于预购商品房或者购买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在已经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地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还可以就预告登记进行约定,并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以免日后遭遇一房两卖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关于房屋交易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的内容,是不是还有点用?小编对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颇有研究,在这方面有需求的朋友不妨询问小编吧!


责任编辑: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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