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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过敏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2018-07-29 12:59:00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692人阅读
导语:

输液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也是医生很喜欢开的药方,一般来说,输液几天,感冒什么的都会好很多,那么,输液过敏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呢?

我们去医院挂盐水,一般都需要进行皮试,特别是消炎的药物,不皮试不给输,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医疗事故,那么,输液过敏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输液过敏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第一,输液过敏在临床上的表现为四肢麻木、大汗淋漓、面色苍白、胸闷气短、血压下降等,也可以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等症状,严重者出现休克,若抢救不及时,可能导致死亡。

第二,输液过敏反应在临床上是比较常见的反应之一,对于医疗机构而言,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如果没有做皮试而使患者出现了过敏反应,则医院是要担责任的,有些药物换批号时也需要做皮试,由于个体的差异,在皮试为阴性后,有些患者还是会出现过敏反应,假如医疗机构及时采取了措施,压制了过敏,没让患者继续产生不良反应,则不能算医疗事故,如果医疗机构条件有限,没有办法采取措施,致使患者过敏严重,甚至导致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则医疗机构必须要负全责,这样的事情一般发生在乡村卫生所等地方,因为小地方的诊所,卫生条件以及医疗设备都无法跟上,在这样的环境中,医生以及医护人员不应该盲目的对患者实施输液,应该建议其到上一级医院进行输液,以策安全。

综上所述,假如医疗机构以及医生遵照药物的使用规则,对患者进行了相应的皮试,那么出现过敏反应,应是患者的个体差异,不应计算在医疗事故以内,但假如医疗机构设备跟不上,也没对患者进行皮试,特别是在发生过敏后,没有对患者采取有效的措施,这就属于医疗事故的范围,医疗机构是要负责的。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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