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因为人身损害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时,往往会选择做医疗损害来确认医疗机构的责任,那么,医疗损害如何鉴定呢?
医疗损害的鉴定,需要医患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委托,鉴定的内容是关乎患者的人身损害,那么,医疗损害如何鉴定呢?医疗纠纷该怎样鉴定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医患双方协商选择出一个有资质的适当的机构,假如医患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则由双方抽签决定。
第二,患方要提交全部的病历和陈述医疗纠纷的过程以及现有的身体状况,医方要提交答辩材料,双方把材料都提交完以后,司法鉴定机构会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开展听证书,此时医患双方都有口头的陈述时间,陈述完以后就可以退场,等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
第三,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以下内容进行鉴定: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7、其他专门性问题。
以上三项就是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以及过程,这也提醒着患者,在提交司法鉴定陈述文书或者口头陈述的时候,一定要详细叙述,让司法鉴定人员辨明事情的原因。
责任编辑:李献
2022.12.17 2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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