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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吗?

2018-06-21 17:08:1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961人阅读
导语:

我们去医院看病,碰到青霉素之类的输液,都要提前做皮试,因为有些人体质过敏不能打,那么,输液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们在生活中,时常会患上感冒的疾病,一般来说,打几天吊针或者输液几天就可以好得差不多了,但由于某些人的体质过敏,像打头孢或者青霉素之类的都会过敏,所以打消炎类的药物都必须要做皮试,这是有规定的,那么,输液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输液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吗?

第一,假如医生开了皮试单,护士没有按照规定给患者皮试,或者没有仔细比对皮试的性质,那么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过敏引发其它的疾病,护士必须负全职。

第二,假如医生没有开皮试单据,不负责任的开了消炎药就让护士对患者进行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导致了患者的全身过敏,或者由于体质的原因让患者引发其它的疾病,那么医生将负全部的责任。

第三,假如医生和护士,认真参照输液的办法,给患者做了皮试,而皮试显示也是属于阴性的,那么在输液过程中,假如患者全身过敏,这就不能计算为医疗事故,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可能在输液过程中,引发一系列并发症也未可知,在医学的领域,有些事情我们无法用常规去解释,这在医学上称为未可知的限制性。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医务人员在对患者的输液过程前后,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则不能算医疗事故,只有算医疗的限制性。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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