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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有权制止吗

2018-06-21 02:54:08 来源: 佰佰安全网 8751人阅读
导语:

小区的一些公共产所总是会被一些人占为己有,他们会把一些杂物放在楼道里,这样不仅会使得别人行走不方便,更是会带来一些危险,那么大家知道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有权制止吗?

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有权制止吗

如今,家家户户都住在小区里,而小区的一些公共产所总是会被一些人占为己有,他们会把一些杂物放在楼道里,这样不仅会使得别人行走不方便,更是会带来一些危险,那么大家知道楼道内堆放杂物物业有权制止吗?今天就有佰佰安全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首先小编要给大家讲一篇事例,“我听见声响打开窗户,才发现楼道起火了。”烧伤女业主表示,当时她独自在家,听见有人在楼下呼喊,并叫她下楼。“我下来的时候,看见一楼到六楼墙面全都被火熏黑了,楼道里面全是浓烟。”

问及起火的原因,周围居民纷纷表示,要怪就怪这栋楼的杂物太多。“楼梯口全是垃圾,堆的都是坏衣服和垃圾袋。”一位居民激动表示:“楼里有住户拾荒,平时还用煤炭炉,烧起来也是迟早事。”

“这次起火主要是87栋408业主将垃圾堆积在楼道口导致的。”小区物业负责人许主任表示,该栋楼为廉租房,住着许多外地人和拾荒者,平时有人会将拾到的东西存放在楼道等地。“我们其实已经多次清理了408业主的楼道杂物,但每次我们刚拿走,她就又偷偷拾回来了,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好几回了。”许主任无奈说道,最近她们正联手社区,对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只是还没清理到87栋,就发生了火灾。接下来,她们要加快速度,加大力度。许主任也呼吁,希望广大业主为了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能够配合物业人员的工作。

据小编搜集一些资料所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满足业主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所必需的。其设计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来讲是一体的,因而其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如随意改变其用途,不仅不能发挥其规划设计的功能,而且还会造成事故隐患。

同时,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楼道是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有特殊的用途,业主不得将废家具、纸盒等物放在楼道内,一经发现,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制止。所以大家以后最好不要在占据楼道了。

今天的物业服务小知识讲座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大家喜欢这期的讲座,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关于小区物业主要负责哪些设施管理的内容,就请期待我们的下期讲座,下期讲座我们不见不散哦。


责任编辑:何显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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