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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哪些内容仍有权变更

2018-05-31 12:59:45 来源: 佰佰安全网 2002人阅读
导语:

为了防患于未然,现在,很多人都把保险作为保障器,纷纷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 那么,合同生效后哪些内容仍有权变更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吧。

合同生效后哪些内容仍有权变更

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小觑。那么,合同生效后哪些内容仍有权变更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合同生效后以下内容仍有权变更:

内容之一:投保人变更

当寿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发生变更或死亡,不能继续履行缴纳续期保费或其他相关义务时,可以由投保人申请变更。若投保人死亡,可以由投保人的继承人指派一名代表申请变更,但变更后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内容之二:职业变更

当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时,被保险人的附加保费有可能会受到影响。此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如变更后的职业依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在拒保范围内者,保险公司可终止附加保险,并退还未满期保费;如变更后危险性增加时,保险公司自受理日的次日补收未满期保费。

内容之三:居住地址变更

居住地址的变化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和缴费提醒的邮寄,保户在乔迁新居的时候要将新地址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一旦保险公司与客户失去联系,客户的续收催缴通知书和续期收据等重要资料很难送达,就可能享受不到保险公司的后续服务。

内容之四:缴费方式变更

人寿保险的缴费期限一般都比较长(10年、15年甚至20年),由于客户经济状况或缴费意愿改变,客户可以申请缴费方式变更。缴费方式的变更应在各期保险费应缴日前提出申请,即10年缴、15年缴和20年缴费均可相互变更。

内容之五:保险金额变更

一年期和短期的人身保险金额不能变更,长期人身保险金额也不能作增加的变更,但可以利用“减额交清”减少保险金额,即根据当时的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余额,一次交清保险,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内容之六:附加险变更

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是指附加在主合同下的附加合同。附加险与主险相比,保费较低廉,附加险与主险相配合,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多的保障和选择。在主险的基础上视情节增减附加险,是调整人身保障的好办法。取消附加险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增加附加险则受时间、身体状况、职业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内容之七:受益人变更

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但以下情况下不能变更受益人:疾病受益人、伤残受益人及各项医疗津贴的受益人都限定为被保险人本人,不受理指定或变更;发生死亡理赔后不得变更身故受益人。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合同生效后哪些内容仍有权变更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市场服务维权,保险合同出现纠纷怎么维权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佰佰安全网吧!


责任编辑:郑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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