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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2018-05-17 17:48:48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638人阅读
导语: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这两个名词,一般人可能都不太理解这两个名词之间区别,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呢?

在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时,很多患者或者家属都分不清医疗事故以及医疗纠纷这两个概念,有些甚至还会混淆,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有哪些呢?医疗事故如何分类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第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况,它可细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以及四级医疗事故,而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第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第三,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伤残可分为十个等级,而一级甲等因为造成了患者的死亡,所以不属于残疾,患者如果被鉴定出四级医疗事故,也不能以伤残来主张赔偿,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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