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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

2018-05-05 02:36:2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427人阅读
导语:

假如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借故不配合,或者总是推拖,让诉讼期限越来越近,那么,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呢?

相信医疗机构也不想碰到医疗事故,因为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不仅影响了医院的声誉,而且还需要赔偿患者相应的人身损害,那么,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

第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有配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医疗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者不配合相关的调查取证,导致医疗事故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同时,患者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要求对医疗事故等级、责任和事故程度进行判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如果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判定,责任程度则按照完全责任判定。

第二,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假如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的鉴定,患者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要求鉴定,在出具鉴定报告后,医院假如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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