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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做

2018-04-06 17:24:3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534人阅读
导语:

在遇到医疗事故的时候,很多患者不知道如何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毕竟,我们都不是专业的人士,那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做呢?

患者如果想要明确医疗事故后的赔偿金额,必须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这样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否则很容易跟医院达成分歧意见,那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做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做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是由社区的市级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县市级的医学会来承担,在首次鉴定之后,如果说一方当事人不满意这个鉴定结论,或者说双方都不满意,那么可以提出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对于具有相当影响或者说,案情非常复杂的这种案件,可以在再次鉴定之后,由中华医学会做出鉴定。

第二,医学会的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医学社会团体,即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赢利性医学社会组织。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医学会负责技术鉴定工作,只不过首次是市级的医学会,再次是省级的医学会,只有具有相当影响或者说案情特别复杂的情况下,中华医学会才会出面鉴定。


责任编辑:李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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