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医疗纠纷都需要人民法院的裁决,才能真正的调解,也需要法庭的公正来计算相应的赔偿,那么,医疗纠纷的法律误区有哪些呢?
据不完全资料统计显示,这两年的医疗纠纷增长很快,这主要是由于医患双方就法律方面的知识欠缺以及对患方对赔偿不满造成的,那么,医疗纠纷的法律误区有哪些呢?医疗纠纷的认识误区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关于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直接决定了医疗纠纷的归责和赔偿原则,也决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模式,因此,对于医事法律而言,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在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就医学知识的掌握而言肯定是不平等的,但是医患双方的法律却是平等,可以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在知识和技术上的不对等性乃是一种常态,但是不能因此而认为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如果当事人一方利用自己在知识和技术上的优越地位而主张其在法律地位上的优越性,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第二,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其法律属性而言,是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医疗部门在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的一种结论,是医疗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但并不是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唯一依据,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法律误区包括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以及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这两个方面。
责任编辑:李献
2022.12.17 2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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