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揽生意,卤菜店老板在制作卤菜过程中掺入罂粟果。湖北远安县公安局24日通报,卤菜店老板王某、艾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警方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2018年12月19日,远安县洋坪派出所民警在对一名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时发现呈阳性,怀疑有吸毒行为。而民警经过筛选、排查,发现当天跟该男子聚会吃饭的8名人员尿检均呈阳性。
民警分析后认为,毒品来源集中在他们聚餐时所吃的卤菜上,民警联系上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对卤菜店内生产的卤牛肉、卤猪脚等七样食品和卤菜原汤进行了取样,封存了剩余的卤菜食品。
经过湖北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权威机构检测鉴定,送检食品均含有吗啡和罂粟碱等成分。远安警方对卤菜店立案侦查。
经查,这家卤菜店的店主是艾某与妻子王某。2018年11月,王某在路边买茶叶,顺便买了100元的罂粟果,回到家里,将罂粟果碾成粉末,加入原汤卤制食品。
12月16日,王某夫妻制作了第一锅卤菜,夫妻品尝后发现身体没有出现异样,之后开始制作含有吗啡和罂粟碱成分的卤菜销售,每次加罂粟果粉大约100克。办案民警介绍,罂粟果虽然有一定的治病效果,但长期食用,不仅成瘾,还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目前,王某、艾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福建省厦门市一火锅店在火锅底料里添加罂粟壳,通过使人食后上瘾来吸引回头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东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东是一家川菜火锅店实际经营人。2014年8月开始,为吸引更多的回头客,张东将从网上购买的罂粟壳作为佐料加到火锅底料中并开始对外销售,其每制作200斤火锅底料会添加10个左右的罂粟壳,火锅店的营业额每天达到7000至1万元左右。
2017年10月31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东经营的川菜火锅店销售的火锅底料进行抽检。经检验,该火锅底料中均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关于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物质的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今年1月4日,张东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东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食品“火锅底料”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张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有时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1.从外观上识别。罂粟壳外观为枣核形,如鸽子蛋大小,一头尖,另一头呈6-14瓣冠状物。其壳体上往往有人为切割的多道刀痕。
2.初次食用加了罂粟壳的火锅和卤制品后,一般有心跳加快、脸微红、口感舒服,吃后不易入睡等感觉。食用者实际体感除了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外,与火锅中实际非法加入的罂粟壳含量也有很大关系。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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