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动执法人员1.6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3000余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6万余个……16日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云南省自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6628公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左荣贵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农村集市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五毛”低价食品等品类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予以收缴和销毁。同时,畅通消费环节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假冒名牌或者“傍名牌”、恶意抢注模仿高知名度商标等违法行为。
云南省16个州市均已制定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9件,货值530.17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主体54个,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1万元。
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供销总社6部门联合,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是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到2019年春节前,有效治理本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各区各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包括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针对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本市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整治行动查处的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有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超过保质期等。
1、不合格的膨化食品、腌制和油炸食品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数、大肠菌群、过氧化值指标超标,还能产生亚硝胺、铅等致癌物质,食用会导致胃肠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2、果冻、糖精、饮料、巧克力、方便面、罐头和泡泡糖等儿童不宜多吃,在这类小食品中大多加入了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食用过量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3、不合格果脯、蜜饯中甜蜜素超标,不合格烤鱼片、牛肉干等食品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
4、“三无”食品:可能是过期食品、含有色素和防腐剂的食品,甚至是地下工厂生产的食品。食用了这一类食品,吃过后轻则腹痛,重则呕吐、腹泻、以至食物中毒。---特别严重者,直接危及生命。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草莓像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或称为反季节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在这些企业出现。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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