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10时20分,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接到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关于中心城区某幼儿园食材霉变被投诉的电话后,立即指派副局长黄帅带领餐饮监管股、城东市场监管分局6名工作人员于10时30分赶赴该幼儿园,针对幼儿园霉变食物情况开展调查取证。
事发当天,该幼儿园正在组织一次亲子活动,有几位家长到幼儿园后厨参观,翻开储物柜,居然发现有霉变的枸杞、黄豆、花生米、薏米等食材,并发出异味。该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是因为天气闷热潮湿食材发霉了,刚放完“五一”小长假还没及时处理,霉变食物是不会给孩子们吃的。然而,家长们不相信这种口头承诺,立即向宜春市政府12345热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反映了该幼儿园存在霉变食物一事。
执法人员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食品仓库立即进行检查,当场扣押霉变的枸杞0.75公斤、黄豆10公斤、花生米1公斤、薏米5公斤和部分其他食品,对大米、面粉和黄豆进行抽样送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幼儿园就相关问题即时进行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对宜春中心城区某幼儿园使用霉变食材损害孩童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销毁查扣的霉变生虫的枸杞、黄豆、花生米、薏米等食物,并罚款10万元的决定。
南京市民晏先生说,他在大桥南路一家零食店买了一些零食,回家之后发现有的零食已经发霉,他又找到店家,发现货架上还有一些霉变食品,店员也不肯下架处理。
晏先生说,他回家后发现买的一袋莲子食品已经明显发霉变质,于是来找店家,协商了近3个小时。店员表示公司会承担相关责任,但她只是一名普通店员,无权代表公司写下字据。晏先生还认为,为避免其他顾客也买到霉变食品,他要求店员将其他同类产品全部下架,但店员也不答应。随后他把同批次的这些莲子食品全部买走。
昨天下午,接到晏先生举报后,鼓楼工商、食药监部门安排工作人员来到这家零食店进行调查,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在晏先生第二次购买的莲子食品中仍然发现有霉变现象,当即要求食品厂家人员赶到现场,并责令店家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理,今天上午,店家最终同意赔偿晏先生5000元钱。目前,有关食品霉变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发霉的食物主要包括:大米、花生、玉米、粮食加工的糕点、米饭、馒头等熟食。
有研究表明:霉菌污染食物引起的急性中毒可能导致食用者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甚至死亡;经常食用被霉菌污染的食物可以使食用者发生肝癌。另外,多种胃肠道疾病和肿瘤的发生也与霉菌毒素污染食物存在一定关联。
霉变大米表面呈浅黄色、浅灰色或绿色等,其质地也变得松软,易于捏碎;吃剩的馒头、饭菜保存数日后,其表面可能长出灰白色、黄色或绿色的绒毛样霉菌;存放时间过久的糕点,其表面可能出现绿色、白色或黑色的斑点;花生米发霉后,剥去红衣,颜色变黄。许多发霉的食物均可以闻到一股霉味。 如果观察到食物有这些性状的改变,即可以初步判定食物发生了霉菌污染,不应该继续食用。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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