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11时许,唐先生来到位于和平区中华路9号的沃尔玛购物广场沈阳太原街分店购物。
“我买了一瓶芬达饮料和一袋金龙鱼牌东北大米。我看到这个大米的牌子和价格都不错,就买了一个10公斤装的大米。”
“交完款,还没走出超市,我就发现大米里有黑色的异物。仔细一看是小黑虫,当我摇动大米袋子的时候,黑虫一堆堆地从大米里面往外爬。前后两面加起来的小黑虫有上百个。看起来很吓人。”唐先生说。
唐先生拿着大米、发票来到了超市的客服部。客服部的工作人员看到大米的实际情况后说:“这个事与超市无关。但是超市会与厂家联系,厂家最后能赔偿多少,这是消费者与厂家之间协商的事。”
唐先生坚持自己的态度:“我是从食品的经营企业买的问题商品,我只找经营企业进行索赔。”
记者看到了唐先生购买的金龙鱼牌大米,事隔3天,上百个小黑虫还活着。
6月3日13时许,记者与沃尔玛购物广场沈阳太原街分店客服部取得联系,准备采访唐先生购买的问题大米的事情。客服部相关工作人员说:“我们调查一下给记者回电话。”
等了一下午,记者一直没有等到超市的电话,记者再次联系超市,相关人员说:“因为是周末,处理这个事情的领导没上班,等到周一的时候会有人与记者联系。”
6月5日14时许,记者再次联系超市客服,这次超市的态度是:“我们有专门的部门接受记者采访,请记者等我们超市的人回电话。”
可是,一直到5日17时许,记者也没有接到超市的电话。
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该条款进行了详细解释,生产者或经营者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的按照3倍赔偿标准,而大米中有虫应该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该按照10倍赔偿来计算。大米原价一袋73元,10倍为730元,但是按照“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这个标准,应该赔偿1000元。
5月14日,郭先生在集美某便利店购买1盒售价为26元的“顺欣”花生贡糖。当晚,他食用时发觉贡糖味道有点奇怪,拿起外包装一看,发现贡糖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6日,保质期3个月,已过期4个多月了。随后,郭先生拨打12315热线将该商家投诉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查看消费小票及物品后,认为郭先生所述属实。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赔十倍赔偿。经调解,商家承认错误,向郭先生致歉并同意赔偿500元。
采取四项措施强管理,严肃食品管理关。管理好坏是超市食品是否安全的关键,要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一是要建立超市业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构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的三级食品安全责任链。即工商局同工商所、工商所同超市业主、超市业主同场内经营主体之间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责任书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管理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管理责任,解决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二是超市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要从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让超市所有的经营行为有章可循,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中应尽的义务,最终做到超市在管理的每个环节上都有检查、有督促、有奖惩;三是加大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超市管理者要定期和不定期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等部门联系,可以通过采取定期座谈、联系会议、联合检查、互通信息等方式,加强全方位的协作,从而提升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及效率;四是对超市加大查处力度。要让超市真正意义的重视食品安全,完全遵守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必须加大对超市销售问题食品及不按国家规定进行食品管理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处罚,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的目的,督促超市及其内的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销售规定。
1、 在选购食品时,要选择那些带有QS标志的,QS标志是企业获得生产许可的标志。
2、 选择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包装。观察包装物是否有破损、漏气的现象,字体的印刷是否正规,避免购买受到污染或者假冒伪劣的食品。
3、 用感官初步鉴别,闻一闻味道,判断食品是否腐败变质或散发出异常气味。
4、 注意看食品包装上的说明和标签。
5、 在购买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商场或商店进行购买,保证所购买食品的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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