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的情况公告”,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检验标准的依据不同。
公告称,2017年4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50191、160350281、160451101、160550271的菊花性状不合格,其余项目均合格,该批产品来源为菊科Chrysanthemum morifolium Ramat的干燥头状花序或花蕾,收载于《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标准规定:“呈类球形,直径0.6-1.2cm,总苞蝶状,总苞片3-4层,黄绿色或褐绿色,舌状花为总苞片所隐藏或部分外露,内卷,类白色、浅黄色或黄色;管状花为舌状花所隐藏,深黄色。气清香,味甘、微苦。”而检验结果所依据的标准为“《中国药典》,盛开时采摘花朵已开放的菊花”。
2017年4月23日,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山东省药品抽检计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在2016年11-12月的全省药品重点监督抽检中,发现18种药品存在不符合标准规定、酸不溶性灰分、重金属、杂质、水份等诸多问题。
公告中记者发现,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缓释片(生产批号:160303)、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20160402)、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枳壳(151101)、麻城九州中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E6010202)、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白芍(160405)、车前子(160316)均在监督抽检中出现不符合标准规定这一情况。
自开展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工作以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开展过两次家庭回收过期药品销毁活动,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余吨。2017年4月13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第三次“青岛市回收过期药品暨没收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吨,罚没不合格药品8吨,企业自主销毁31吨。
1.辨清症状。
2.选择药品。
3.查看包装。
4.阅读药物说明书。
5.适量购药。
6.注意药品的价格与实用性。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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