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具体法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①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②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详情]
近期,随着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爆炸事件的发生,人们对于仓库火灾安全事故的问题格外关注。近日,青岛市又发生一起仓库火灾事故,幸起火仓库暂未发现危险爆炸品。 2015年8月16日消息,从青岛市黄岛区委宣传部了解到,这个区的一个仓库16日19时左右起火,消防部门正在全力扑救,暂无人员伤亡。据介绍,16日19时左右,青岛市黄岛区接110报警,黄张路一储存橡胶和木材的仓库起火。消防部门迅速调集人员车辆前往扑救,暂无人员伤亡。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已到现场处置。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据半岛都市报:青岛市应急办工作人员介绍,起火的仓库暂未发现危化品,暂无人员伤亡。目前大火正在进一步扑救中。佰佰延伸阅读...
10月31日,这个星期六,就在大家过周末的时间,北五环上地附近一处建筑起火燃烧!方圆十公里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地点是清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仓库,火灾原因尚待公布。 据微博了解,北五环上地附近一处建筑起火燃烧!方圆十公里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 今天上午11时20分左右,海淀区上地桥北侧,清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仓库着火,方圆十公里都可以看见燃烧引发的浓烟。附近经...[详情]
1月2日,哈尔滨一仓库发生火灾,这场火持续烧了二十多个小时,5名消防官兵也因此而殉职,我们不禁对此火灾原因而产生兴趣,下面就让我们来探究一下这场火灾由何而起。目前,相关部门已公布这场事故源于三层店铺使用超负荷电器所致:经初步侦查,起火点位于太古街727-1号红日酒店用品仓库,面积约70平方米。商店自行用木板隔为两层,隔层内铺设有裸露电线。电线超负荷引燃塑料制品,造成火灾。,相关...[详情]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详情]
4月19日,西青区精武镇博爱制药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发现1人重伤、4人轻伤,已送医院救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