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果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但是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夜间道路施工时应符合GB 12523-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相关的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详情]
案情回顾8月11日下午5时许,在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周蔡村,村民丁先生4岁的女儿瑶瑶到家后门的马路上玩耍时失踪,这条马路与家后门相隔仅20米;2天后的13日上午,被寻找人员从正在施工中的马路水稳层中发现遗体;18日当地蚌埠公安局禹会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该道路在施工摊铺水稳层作业时,参与施工的自卸车驾驶员韩某某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在工地独自玩耍的女童丁某某被卸下的水稳材料掩埋,未能及时发现,致女童不幸身亡。从发现瑶瑶至今已过去了9天,瑶瑶家人一直感觉事发蹊跷,疑点重重。今天上午,记者随瑶瑶的家人一起来到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新房已装修好,可怜的孩子一直盼着入...
近期,渭南东风大街提升改造工程进行中,一名21岁女子深夜进入施工路段,意外被沥青烧伤,施工方垫付了医药费。如今,伤者烧伤创口已愈合,但仍需后续治疗,家属担心后续费用无人承担;施工方表示,对方擅自进入,该企业积极配合治疗,家属阻挠施工还要高额赔偿,建议走司法途径。深夜回家进入施工路段准备离开时被沥青烧伤5月30日,在渭南红化医院,21岁的焦女士正准备出院,她的双臂和脖子等部位还有...[详情]
【南昌红谷滩金融大街一路面突发塌陷 周边已进行交通管制】8月13日凌晨3时左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由北往南方向、世贸路口附近一路面发生塌陷。目前由北往南方向车道全部封闭,相关部门已经在现场抢修。 地面塌陷预防措施 虽然地面塌陷具有随机、突发的特点,有些防不胜防,但它的发生是有其内在和外部原因的。我们完全可以针对塌陷的原因,事前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灾害的...[详情]
意外总是令人猝不及防,8月11日晚上9点多,正在施工的地下通道文一西路益乐路口突然发生塌陷,一辆停在施工区域边上的黑色福特小轿车滑入...[详情]
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花仙区间2号联络通道施工中发生漏水,造成佛山市顺德区文登路(大都村段)地面塌陷,面积约300平方米,无人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