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选取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2017年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经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范区、韩城共计15市(区)被推选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包装上是否有QS标识及编号,没有QS的食品不要购买。 有机农业(Organic far...[详情]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详情]
食品药品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今天,小编就重点介绍一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卫生习惯篇的知识。...[详情]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重大,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12号令,该局令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次论证,形成《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食品召回将实行三级制。对不安全食品实行三级召回 据悉,《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产品已流入市场的,应严格按照期限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消费者停止食用。办法还要求,一旦发现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省...[详情]
据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童敏在2001年至2002年任江西省南昌市副市长,2004年至2013年5月历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司长(副司局级)、司长等职。2013年9月起任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医疗器械监管司是贪腐重灾区。早在2005年,就有原国家药监局局...[详情]
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4万批次,监督抽检的总体合格率为97.6%。与上年持平,较2014年上升2.9个百分点。...[详情]
《行动计划》指出,各部委在分别指导、合力推进质量提升的同时,要加大品牌、标准工作的力度,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