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责任吗?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详情]
校园内禁停校车合理吗?很多校车对于校园内不不让停放校车感觉到很不合理,这个问题请佰佰安全网的工作人员来介绍。...[详情]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30多起。3月10日,桔子洲派出所接到报警,长沙一大学生称当天在学校食堂内被盗手机一台。侦查组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领受害学生到案发地查找犯罪踪迹,锁定一名女性嫌疑人。民警翻看案件,发现与以前的多起扒窃案有诸多共同点,侦查民警与社区民警由此走访调查、顺藤摸瓜,找到嫌疑人落脚点,并安排警力24小时蹲守。3月17日23时许,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曾某抓获。原来,陈、曾二犯是男女朋友,长期同谋作案,专以盗窃为生,多次针对学生作案。自2015年起,在校园内对学生疯...
校园内,两小学生打架受伤,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今天,郑报融媒记者从惠济区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已判决,学校与打人学生家长责任六四开。张晓宝是郑州市一所小学四年级的学生。2016年5月,在放学站队时,因人多拥挤,张晓宝插队站在了同学李子玉前面,并不小心踩到了李子玉的脚,两人便起了争执。李子玉随后将张晓宝推到,并猛踢他的下体。随后两人被同学拉开。因受伤严重,张晓宝随...[详情]
据报道,2015年6月16日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浓烟高达十余米。截止记者发稿时,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目前,记者正在对具体起火原因等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泰安一校园内发生车辆起火事故 ...[详情]
2015年6月2日,教育部发布,为确保2015年高考考试安全,近日教育部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详情]
“我不知道公园不能吸烟。”这位市民表示,如果知道公园不能吸烟,他就不会吸。面对执法人员,这名男子表示愿意接受罚款5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