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
首先,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电瓶车仍然被划归在非机动车的范畴内。电瓶车与他人的电瓶车相撞,属于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不得适用机动车的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果驾驶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逆向行驶,导致事故发...[详情]
校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及依据; 如果“校车”不是幼儿园或学校提供,而是由几个家长合租一辆车接送孩子,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和学校不承担责任,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校车虽是学校或者幼儿园提供,但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系由第三人侵权所致,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详情]
交通事故发生的状况有很多种,在倒车中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下面为大家介绍倒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详情]
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佰佰安全网来给大家详细的进行分析一下。...[详情]
据报道,2016年12月3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32人遇难,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共有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 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另据新华社报道称,发生事故的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距赤峰市区45公里,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该井田煤的主要用途为火力发电、供暖锅炉及民用。目前,事故涉嫌责任人已被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欲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尽在本安全网站职业安全频道。
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日前反馈第四批巡查情况,通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6月至7月,国务院安委会8个巡查组先后进驻内蒙古、上海、湖北、甘肃、海南、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各地区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及重点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20个安委会成...[详情]
2017年11月29日,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公布。“11.18”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形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与履职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详情]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修改决定,昨天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详情]
7月30日14时许,北京昌平区乐多港游乐场飞行影院内,一名女游客观影时从升至约10米高的座椅上坠落死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