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责任吗?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管学生的自杀是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在你学校里自杀的,学习就有责任。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详情]
校园内禁停校车是比较合理的,学校也是对学生生命负责任。 要求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应在校园周边道路合理设置校车停车泊位,在学校门前道路安装减速设施,设立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警示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转让、挪用校车标牌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详情]
校园内要是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跟学校到底有没有关系,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学校担责吗?...[详情]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30多起。3月10日,桔子洲派出所接到报警,长沙一大学生称当天在学校食堂内被盗手机一台。侦查组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领受害学生到案发地查找犯罪踪迹,锁定一名女性嫌疑人。民警翻看案件,发现与以前的多起扒窃案有诸多共同点,侦查民警与社区民警由此走访调查、顺藤摸瓜,找到嫌疑人落脚点,并安排警力24小时蹲守。3月17日23时许,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曾某抓获。原来,陈、曾二犯是男女朋友,长期同谋作案,专以盗窃为生,多次针对学生作案。自2015年起,在校园内对学生疯...
校园内,两小学生打架受伤,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今天,郑报融媒记者从惠济区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已判决,学校与打人学生家长责任六四开。张晓宝是郑州市一所小学四年级的学生。2016年5月,在放学站队时,因人多拥挤,张晓宝插队站在了同学李子玉前面,并不小心踩到了李子玉的脚,两人便起了争执。李子玉随后将张晓宝推到,并猛踢他的下体。随后两人被同学拉开。因受伤严重,张晓宝随...[详情]
近期,一种伴有水果味的“电子烟”出现在小学校园中“流行”,轻轻一吸,“烟头”亮起红灯,立刻就可吞云吐雾。显然这不是学校和家长所提倡的。让家长们担忧的是,“吸烟”——这种明显不符合小学生身份和生理心理年龄的行为,竟然会在校园里大行其道。家长们也不得不反思,到底是学校教育出了问题,还是家庭教育缺位严重。“电子烟”能在小学生之间流行,究其原因,一来是这些“电子烟”价格相对较低,二来销...[详情]
今天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详情]
全国首套《中小学校园冰雪运动》丛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正式发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