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知识: 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被害人和检察院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以上的,就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 学校的基础设施安全关系着我们的学生的安全。那么我们该怎么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呢?今天佰佰安全网...[详情]
11月8日在全国第27个“消防日”即将来临之际,今天上午,我省在株洲举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来自全省各地的消防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千余名群众代表参加现场启动仪式,170余万人通过观看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多种互动方式共享这场“消防大餐”。今年我省“119”消防宣传月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将围绕“消防公益大展示”“重点场所大培训”“媒体宣传大联动”三大主题,持续举办“明星ID大派送”“消防抖音短视频互动”“消防安全知识烧脑答题”“百城广播联动”等多项消防宣传活动,多层次、全方位、高密度打造“119”消防宣传盛宴,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及防火灭火常识,为冬...
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定于9月16日至24日在全国范围统一举行。目前,上海正紧锣密鼓、井然有序地筹备开幕式等重要活动。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上海将通过各项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传播网络安全教育文化,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成就大展示根据安排,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上海将针对《网络安全法》,编...[详情]
近日,泰安市破获了一起以校园贷为名的诈骗大学生案,犯罪嫌疑人虚构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是某校园贷款网络金融平台内部工作人员,声称需要帮忙“刷单”走业务量、提升业绩,以给好处费给提成为诱饵,骗取在读大学同学、朋友以及他们的大学同学、朋友等大量钱款。截至目前,初步证实上当受骗在读大学生90余名,涉及山东、辽宁、黑龙江、河南、天津等省市39所大专院校,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多名大学生参与校...[详情]
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教职工管理,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强化聘用人员准入资质审查,确保校园安全。...[详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持地方防汛救灾作出重要指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