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料以再现食品的香气或风味为根本目的。因为人类对未品尝过的食品的香气及风味有本能的警惕性,而日用香料则可以具有独特的幻想型香气,并为人们接受。食用香料必须考虑食品味感上的调和,很苦或很酸涩的香料不能用于食品。而其它香料一般不用考虑味感的影响。 人类对食用香料的感觉比日用香料敏感的多。这是因为食用香料可以通过鼻腔、口腔等不同途径产生嗅感或味感。食用香料与产品色泽等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如在使用水果型香料时,若不具备接近天然水果的颜色,人们会产生其香气是其它物质的错觉,使其效果大为降低。 食用香料因用量少,一般不会危害健康。但近年发现,某些天然香料中含有黄樟素,这是...
首先是胡椒:胡椒为大辛大热的辛辣刺激性食品。《本草经疏》中指出:胡椒,其味辛,气大温,性虽无毒,然辛温太甚,过服未免有害。《随息居饮食谱》则夸大: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破血堕胎,故孕妇忌之。因此,怀孕之人切莫多食。 其次是桂皮:桂皮又称肉桂。性大热,味辛甘,能补火温中,但又有破血动胎之弊。如《药性论》曾说它通利月闭,治胞衣不下。《本草纲目》还说:桂性辛散,能通子宫而破血,...[详情]
日常生活当中,都会接触到一些调味品,包括一些使用的香料,这些香料会烹饪出非常多的美味,那么常见的食用香料有哪些呢?常见的食用香料...[详情]
“小心!孕妈妈过多食用这些香料对健康不利”,很多人都关心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详情]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在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方面,标注方式应按照GB 28050—2011中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进行标示;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应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 “不含有”等字样强调;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 “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通知全文...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今日指出,所有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具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会议现场。图片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2017年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详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年来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内容,检查生产企业126家次、经营单位21.1万家次,发现部分企业标签标识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食药监总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产品名称、标签标注违规,个别企业在标签标识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按照食药监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详情]
东营街头大大小小的母婴用品店里,几乎每家店里都是同时售卖纯外文的、中文贴标的进口奶粉。...[详情]
经张先生许可,执法人员当场揭开该散装食品包装袋上层层的标签,发现标签变的不是价格,而是包装日期,下层标签的包装日期是一个月前的,而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