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内自杀责任如何划分?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详情]
学生校园内自杀学校需要赔偿吗?小编分析如下: 1、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那么不管什么原因,学校都要负责任,视情况而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如果学生是成年人(以下都讨论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 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 4、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详情]
考试不需老师监考,如果一人作弊,全班的成绩都要作废……这样的反作弊考试办法,如今正在东莞一本土民办院校——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一个班级施行。该校机电工程系2014级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创新班,从本学期初开始酝酿,学生自愿写下不作弊承诺书。如今三场考试下来,暂没发现一人作弊,尽管考场无监考老师,但学生都自觉上交了手机等设备。不过,这种“强势”反作弊行为也引来外界不同的声音——有人质疑作秀,也有人担心类似“连坐”的承诺会有失公平。对此,该系学生和有关负责人坦承,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不在乎他人的评判。 现场:没老师监考,学生发挥更自如前日下午2时30分许,记者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说到酒,过年期间,各种聚会都少不了各式美酒。但喝酒前得签承诺书,您听说过吗? 这样的承诺书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最近,一张签满名字的聚餐免责承诺书在网上热传。 上面写到“本人自愿参加此次同学聚餐酒宴,承诺饮酒适量,如因酒后造成本人出现意外,与本次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任何责任”。这是过年期间,青海20多名老同学聚餐...[详情]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微信号6月3日发布《“6.2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停职检查,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2020年6月2日上午10时02分许,李某产驾驶陕AM93J8号小型越野客车从西安市六十七中校园内教学楼东侧通道离开时,适逢党某然(星火路小学一年级学生)课间休息步行于此,因李某产启动车辆后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将党某然撞倒,车辆撞击路边灯杆受损,党...[详情]
5月12日晚间,山东滨州学院一男生被其女朋友抱了一下被该校“自律委员会”成员发现,上前制止这种亲密行为过程中与该男生起争执并互殴。...[详情]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举行第五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不如实填报进京承诺书,将依法处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