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事故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拨通紧急救援电话“110”、“120”和定点医院电话,协同有关单位进行抢救。 2、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向当地上级有关单位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特大安全事故,须按国务院关于《特大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5、事故赔偿,按照国家有关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事故责任。 二、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
电磁辐射作用于人体,在达到一定剂量后,即产生生物效应,损害人体健康,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会引发癌症。那么电磁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是什么呢?...[详情]
今年年初,市教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区教委和学校研究制定本区本校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截至6月底,东城、海淀、丰台等多区的区级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出炉。目前,东城、海淀等区都建立了防治中小学校欺凌领导小组,来统筹领导和指导本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协助各中小学校稳妥处置欺凌事件。东城:发生欺凌事件10分钟内口头汇报具体来看,东城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各校校长是学校欺凌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原则上学...
截至6月底,东城、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延庆等多区的区级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出炉,部分区还公布该区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举报联系电话。其中东城区明确规定,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今年年初,市教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京教勤〔2018〕5号),各区教委和学校要结合本区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本区...[详情]
近日,有关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发生“校园欺凌”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校园欺凌危害校园秩序,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须提高认识、切实治理。值得注意的是,此事发生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第二阶段,即专项督查阶段。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详情]
工读学校在设置的细节上,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法律进行掌舵,从而用正确的方法矫正实施欺凌学生。...[详情]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了专项督导办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