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指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所以,在校园范围内被车辆撞伤确实不是交通事故。 在校园内发生车祸虽不是交通事故,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
学生集中的时间点。校园踩踏事故高发时间点为上下课、晚自习、就餐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学生较为集中且心情急切,集体上下楼梯时,由于拥挤或不慎前面有人摔倒,后面人未留意,没有止步而导致踩踏。 学生情绪出现异常。学生因过于激动、兴奋、愤怒等而出现躁动,易发生踩踏。或因好奇心驱使,有意靠近人群密集处去探索究竟,造成不必要的人员集中而导致踩踏。 打闹、恶作剧等。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拥挤、...[详情]
校园内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处理,校园内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有哪些?...[详情]
21日,岳麓公安分局通报,近日该局破获系列扒窃案,接连抓获4名专门扒窃嫌疑人,他们自2015年起在岳麓区、雨花区、望城区疯狂扒窃作案30多起。3月10日,桔子洲派出所接到报警,长沙一大学生称当天在学校食堂内被盗手机一台。侦查组民警接警后迅速带领受害学生到案发地查找犯罪踪迹,锁定一名女性嫌疑人。民警翻看案件,发现与以前的多起扒窃案有诸多共同点,侦查民警与社区民警由此走访调查、顺藤摸瓜,找到嫌疑人落脚点,并安排警力24小时蹲守。3月17日23时许,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曾某抓获。原来,陈、曾二犯是男女朋友,长期同谋作案,专以盗窃为生,多次针对学生作案。自2015年起,在校园内对学生疯...
据报道,2015年6月16日下午14:15分左右,山东泰安医学院南教学楼前一辆校园游览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浓烟高达十余米。截止记者发稿时,尚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目前,记者正在对具体起火原因等情况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佰佰安全网!泰安一校园内发生车辆起火事故 ...[详情]
3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合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合肥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9件。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减少和避免发生在这些地方的犯罪案件。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详情]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详情]
27日上午,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详情]